「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」第4條,業經交通部及內政部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以交運字第11350103566號、台內警字第1130873022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113年10月31日施行,請查照。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體衛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08-30 16:16:30  點閱:161


一、 依據本府113年8月16日府交工字第1130314698號函辦理。
二、 檢送發布令、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